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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农垦集团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垦集团办发〔2017〕82号
稿件来源:宁夏农垦网站 发布时间: 2017-09-13 13:02:50

关于印发《农垦集团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公司(农场)、农林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集团各部室:

  《农垦集团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经集团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重点农场要有所突破,认真总结经验,为垦区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树立样板。

  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农垦集团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试点实施方案

  自2009年改革以来,宁夏农垦坚持走集团化、产业化、市场化的路子,积极推进管理体制和内部改革,形成了粮食、葡萄、草畜、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农场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与经营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为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提高农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能力,把农场建成体制完善、机制灵活、开放包容的现代市场经营主体,实现农场企业化、公司化经营,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根据各农场自身条件、区域特点、产业优势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通过剥离社会职能、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主导产业、创新经营机制与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与公司化改造,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一场一特、一场一品、一场一业”的发展格局,提升主导产业市场竞争力,切实增强国有农场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使农场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经营主体。

  二、基本原则

  (一)问题导向。针对制约农场企业化改革公司化改造中存在的土地资源分配不合理、管理机制不活、经营效益不高、主导产业发展不突出等关键性问题,研究探索改革路径,确定实施任务,提高改革成效,全面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

  (二)分类实施。统筹考虑各农场在管理体制、资源禀赋、发展水平上的差异性,按照土地类型、产业类型、经营方式分类,实行差异化路径,推进多元化发展。

  (三)稳步推进。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推进改革试点,完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确保工作顺利平稳推进。

  三、实施内容

  (一)推进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通过内部分开、管办分离的方式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将农场承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区管理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妥善解决人员安置及所需经费等问题,甄别、处理、化解办社会职能形成的债务,实现政企、社企分开。

  (二)完善农场公司管理体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发展活力。一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农场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组织领导体制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管理秩序,推进企业制度建设。二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围绕枸杞、葡萄酒、大米等优势产业,上下联动(“上”—以加工、销售为主,集团统筹组建二级专业化公司;“下”—根据产业经营需求,条件成熟的农场除设立必要的服务管理部门外,改变或取消原有站、队机构,组建二级经营核算单位,采用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多元结构,集中精力搞经营,使其成为优势产业的经营主体,促进农场由管理型向经营型转变。三是完善农场企业管理制度,包括对产品质量、劳动力、技术、销售、信息、财务、成本等管理,特别是加大企业对外宣传、品牌建设与销售市场建立等产后端管理。四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以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激发农场整体经营活力。

  (三)明确主导产业。以市场为导向,每个农场突出1-2个主导产业,形成“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产业结构,以龙头企业带动各基地产业发展订单农业,组织标准化生产,加大品牌宣传,提升主导产业市场竞争力。粮食产业,突出绿色高效种植,推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开展统一经营与服务,拓展代收、代储、代加工及综合加工业务,拓宽增收渠道。特色经果林,按照绿色、有机、全程质量可追溯的要求,以西夏王酒业公司、宁夏枸杞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带动葡萄、枸杞、苹果等林果的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和市场销售,实行统一技术、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实现全产业链发展。草畜产业,按照“十统一”管理模式,形成“种植苜蓿和青贮玉米—饲养高产奶牛和高档肉牛—饲草料过腹肥田”高效循环的现代农业产业链,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对与奶产业、肉牛养殖业关联的饲料、草业、生物肥料等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草畜一体化经营。农旅融合产业,如葡萄产业、生态渔业、设施农业等产业,突出自身现代农业及旅游资源的优势,打造农旅结合的现代农业庄园,拓展科技示范、休闲观光、加工销售、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功能,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创新经营方式。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按照“五统一”要求,引导农场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或生产托管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农业统一经营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实行托管经营。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及土地用途的情况下,由农场为职工提供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保姆式”服务。标准化、机械化作业率高、人工劳动投入相对较低的产业可选择全程托管,如依托高效节水灌溉种植的玉米、小麦、苜蓿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可选择菜单式托管,只提供农资农技服务经营,如林果产业的葡萄、枸杞等经济作物。二是开展土地统一流转经营。对于职工长期承包类的土地,农场可通过流转、反租倒包的形式发展自主经营产业,让职工获得土地承包收益,农场获得生产性收益。三是组织订单生产。农场上联龙头、下联基地或种植户,可依托龙头企业在技术人才、加工设备、生产资金、产品品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围绕种子、大米、葡萄、枸杞等产业积极发展订单农业,组织订单生产,推行优质、绿色、标准化种植,实现优质优价,形成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导的农垦新型农业经营机制。

  (五)规范土地管理。农场的土地是企业经营性资产,土地承载着企业发展和经济收益来源的使命,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满足主导产业经营与场镇开发需要的同时,更要管好土地、用好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与经营效益。一是积极协调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杜绝非法占地、用地,按照土地“二调”确定的土地性质及规模,加强与属地沟通,依法依规管好土地。二是创新国有土地资产配置方式,推进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运作。对于非经营性土地,通过合理的有效利用,实现“以用代管”。对于经营性土地,其中:职工承包类土地,进一步规范承包合同,尤其加强对退休职工承包土地的收回,由农场自主统一经营;对外承包土地及短期性承包土地,采取市场运作模式,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土地,通过租赁、合作、竞价、招牌挂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土地收益率最大化。三是严格土地管理,制止职工承包土地私自转让经营权,禁止将土地所有权入股进行对外合作。

  四、重点农场

  在全面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前进、灵武农场的公司化改造。

  1、前进农场。积极推进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农场产业发展与经营需求,组建农场下属二级专业化经营公司,以“粮食生产+水产养殖+休闲农业”为产业结构,结合沙湖旅游,整合利用土地资源,农旅结合发展枸杞采摘、生态渔业及休闲垂钓等,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发展。

  2、灵武农场。突出农场社会化服务优势,“放”、“管”结合,根据产业经营范围与服务内容,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组建农场下属二级专业化经营公司,重点围绕优质水稻、玉米制种、特色林果等产业,以托管经营、订单生产等方式,开展“五统一”(统一作物布局、统一技术规程、统一良种农资供应、统一机械作业、统一产品销售)经营与服务,提高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实现由生产管理向经营服务转变。

  五、进度安排

  2017年3月-6月制定企业化改革与公司化改造方案实施内容,明确改革目标、具体落实内容。

  2017年6月-2018年10月重点农场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加快公司化改造。

  2018年10月-12月总结改革经验、提出政策建议,上报农业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团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制度设计和工作指导,协调农场、龙头企业落实好经营机制创新、土地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农场成立企业化改革小组,具体落实管理体制、组织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的公司化改造任务。农林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生产技术及管理规程,指导农场严格按照操作技术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

  (二)加大政策宣传与培训。积极宣传企业化改革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各单位到经营机制灵活、企业管理先进的垦区或企业外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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