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宁夏农垦事业管理局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认真搞好农垦局机关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工作,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增强机关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垦事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真正把政治可靠、能力突出、开拓进取和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处级领导岗位上来,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推动农垦工作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次竞争上岗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个人述职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原则;
6、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二、竞争职位
1、正处级领导职位9个。
具体为:办公室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社会事业处处长、科技开发处处长、农业处处长、工业贸易处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2、副处级领导职位6个。
副处级领导干部的竞争职位具体由本次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拟任人选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必要的工作经历;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廉政勤政、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3、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4、一般应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男58周岁以下(195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53周岁以下(195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任职资格
报名人员除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任职资格要求:
1、正处级领导职务
(1)占用局机关编制且具有干部身份;
(2)现任正处级干部或任职两年以上的副处级干部(2007年6月30日以前任职,不含在企业任同职级时间)。
2、副处级领导职位
(1)占用局机关编制且具有干部身份;
(2)现任副处级干部或任职三年以上的正科级干部(2006年6月30日以前任职,不含在企业任同职级时间)。
五、报名范围
局机关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的干部均可报名。
六、时间安排
2009年7月上旬开始,7月中下旬完成 (详见公告)。
七、组织机构
为切实保证竞争上岗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宁夏农垦事业管理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次竞争上岗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王永忠
副组长:黄永峰
成 员:刘虎山、杨志文、李学明、常利民、徐晓平、刘润琦、毛荣业、成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争上岗的各项具体工作,主任由杨志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润琦同志兼任。
八、竞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布竞争职位、条件及实施方案、步骤;
(二)公开报名
这次竞争采取以职级竞争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必须报名参加。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的职位仅供局党委决定任用时参考。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凡在人事、财物管理、项目审批等部门内设机构同一领导岗位满5年以上的,应适当进行轮岗交流。
(三)资格审查
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本次竞争上岗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7月10日晚18时前将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
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与竞争职位差额不足2人、不能形成有效竞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调整竞争职位。
(四)笔试
主要测试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以及写作等综合能力。正、副处级竞争笔试同一试卷、同时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面试
面试分为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1、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处理、常用表格制作及网络应用等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2、结构化面试。每个人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竞争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决策应变能力等。正、副处级领导职务面试同一试题、同时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中途离场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考官组一般由9人组成,其中5人为农垦以外单位的领导或专家。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六)民主测评
对符合竞争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占总分值的20%,得分为去掉3个最高分、3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凡填100分或0分的均为无效票。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随即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为局党委委员、占用局机关编制的全体工作人员。
(七)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含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占30%和民主测评结果占20%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多于竞争职位2人的比例,由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差额人数不足2人时,减少竞争职位数,直至达到差额人数为止。
(八)组织考察
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占总成绩的20%。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和查看有关资料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谈话范围为局(集团)机关副处(场)级以上干部。提拔任职的,考察延伸到本人所在处室全体人员。
(九)确定拟任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含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占30%,民主测评结果占20%,组织考察成绩占20%的合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竞争职位由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干部因年龄等因素未任职的,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原职级待遇。竞争正处级职位未被确定为拟任人选的副处级干部,其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及组织考察综合得分直接转入副处级职位中排序,按规定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
(十)公布和公示
将拟任人选在机关内部公布。属于提拔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在宁夏农垦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任人选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其任职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任命和试用
根据公示结果,局党委结合交流轮岗等要求,集体讨论决定各职位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职。属于提拔任职的,按有关规定试用一年。
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免职。
九、工作纪律和要求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依照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和安排进行。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考察组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参与竞争上岗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谨细致、保守秘密、尽职尽责,自觉遵守竞争上岗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竞争上岗人员经组织决定任用后,必须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并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降职或免职。局纪委全程监督竞争上岗工作,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及时查处,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九、本实施方案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后执行。
宁夏农垦事业管理局
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九年七月九日
附件:农垦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