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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宁夏农垦信息网 www.nxnk.com 【添加日期:2009-6-11 17:17:00】【阅读:次】【[关闭窗口]

 

 

局(集团公司)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安委会的相关要求,为及时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现就“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

主要报送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推进开展“三项行动”情况;

2.“三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3.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4.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统计数据。

1.执法行动。主要报送依法查处和打击下列行为情况(详见附表1):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生产、经营的;

3)小煤矿应关未关的;

4)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6)谎报、瞒报事故的;

7)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8)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其他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的。

2.治理行动。主要报送以下数据:

1)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详见附表2、3);

2)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数量及达标数量;

3)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装数量;

4)制修订应急预案数量,企业与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数量;

5)通过治理整顿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数量。

3.宣传教育行动。主要报送以下数据:

1)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次数及参与人数;

2)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数量;

3)安全生产新闻报道篇数量。

(三)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动态信息。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及附表1、附表2、附表3和附表4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一并报送至农垦局安委会办公室,经汇总后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晓丹(工业经贸部)

联系电话:0951-3971936

电子信箱:scjmb@nxnk.com

三、报送时间

6月份起,每月5日前按时报送“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告和统计数据。统计数据为20091月以来的累计数据。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动态信息随时上报。

 

 

                                   工业经贸部

            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附表1-4
【来源:宁夏农垦信息网】【责任编辑:白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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