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集团公司)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安委会的相关要求,为及时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现就“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
主要报送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推进开展“三项行动”情况;
2.“三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3.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4.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统计数据。
1.执法行动。主要报送依法查处和打击下列行为情况(详见附表1):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生产、经营的;
(3)小煤矿应关未关的;
(4)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6)谎报、瞒报事故的;
(7)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8)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其他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的。
2.治理行动。主要报送以下数据:
(1)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详见附表2、3);
(2)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数量及达标数量;
(3)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装数量;
(4)制修订应急预案数量,企业与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数量;
(5)通过治理整顿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数量。
3.宣传教育行动。主要报送以下数据:
(1)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次数及参与人数;
(2)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数量;
(3)安全生产新闻报道篇数量。
(三)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动态信息。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及附表1、附表2、附表3和附表4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一并报送至农垦局安委会办公室,经汇总后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晓丹(工业经贸部)
联系电话:0951-3971936
电子信箱:scjmb@nxnk.com
三、报送时间
自6月份起,每月5日前按时报送“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告和统计数据。统计数据为2009年1月以来的累计数据。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动态信息随时上报。
工业经贸部
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附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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